大成研究

2025.07.17

闫丽萍等:美国OFAC对中国企业单边制裁的影响评析及企业合规对策——以2025年7月制裁18家中国香港企业切入

2025年7月9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简称OFAC)将22家实体纳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List,简称SDN List),其中18家为中国香港企业。美方指控这些企业协助伊朗通过离岸账户和空壳公司出口石油,为被认定为“恐怖组织”的伊斯兰革命卫队圣城旅(IRGC-QF)提供经济支持。本文以此次制裁切入,系统分析OFAC制裁机制的法律逻辑,评估其对中国企业特别是涉外贸易型企业的现实影响,并从企业合规与法律应对角度,提出我国企业应对制裁的策略。

2025.07.17

罗毅等:股权架构设计靠“公司分拆”节税?金税四期下,当心一夜回到解放前?

在进行股权及交易架构设计时,公司分拆作为一种优化资源配置与经营效率的商业工具,具有其固有的合法性与商业价值。然而,部分初创企业对此存在误解,将其异化为规避税务的手段,企图通过将单一主体拆分为多个小型实体的“化整为零”操作,不正当地获取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5.07.16

王杰等:人民币稳定币的发行路径、可行性及与RWA的协同发展研究

近年来,全球稳定币领域的监管与发展动作频频,将稳定币纳入严监管框架。2025年7月14日至18日,美国众议院将审议包括《指导和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又称《GENIUS法案》),旨在规范稳定币市场,防范金融风险;5月21日,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并定于8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当地稳定币的发行与运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尤为关注的是,在6月18日举行的上海陆家嘴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首次在公开场合提及稳定币,表达对其高度关注。

2025.07.15

宋瑶等:游戏商业秘密的案例分析与保护实践

乘势数字科技浪潮与全球泛娱乐产业的深度融合,2025年6月26-27日,由知产前沿新媒体主办的第三届知产前沿泛娱乐论坛在国际创新之都上海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以“知识产权构建娱乐新业态”为主题,汇聚了众多内容创作者、娱乐法专家、企业IPR代表及业界精英,共同探讨在AIGC兴起、数字媒体业态革新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如何赋能泛娱乐产业的持续创新与健康发展。

2025.07.15

全球视野下家族信托的检视、优化与重构——“国内家族信托被强制执行第三案”引发的思考

国内“家族信托被强制执行第三案”带来了巨大的流量,受到了全市场的广泛关注,可以说国内时下对家族信托的关注是前所未有的。在北京、上海及杭州等地对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纷纷推动试点政策,且仍有多地试点政策正在路上,在家族信托各类服务机构摩拳擦掌的当下,市场对家族信托保护、管理与传承的功能价值却引发了新的质疑,确实有一些尴尬。

2025.07.15

张苗等:涉股权激励纠纷的案由认定及相关问题

本文主要就涉股权激励纠纷的案由认定、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劳动报酬的实务争议作出整理,并阐述本文观点,以期为实务中处理类似纠纷提供思考角度。

2025.07.15

李晓峰等:矿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风险及合规路径——基于矿权获取至矿产品贸易的全产业链视角

2025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响应注册制深化改革需求,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并将信息披露触发时点调整为“董事或高管知悉或应当知悉时”,显著提升了勤勉尽责的认定标准。在此背景下,矿业上市公司因资源隐蔽性、开采高风险性及矿权交易复杂性等行业特点,面临更为严峻的信息披露合规挑战。

2025.07.15

郭琳:父母为子女购房认定规则的嬗变、解释与统合 ——《婚家解释(二)》第八条的体系化探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父母为子女购房的现象愈加普遍,如何认定父母出资购房的法律性质成为婚姻家庭案件中的核心争议。《婚家解释(二)》第八条对该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适用困境,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部分条款存在一定冲突。本文通过梳理相关司法解释的演变,分析《婚家解释(二)》第八条的合理性及其适用瓶颈,进而从体系化视角探讨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应然解释路径,旨在实现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可预期性。

2025.07.14

杨宝廷等:内地推销香港保险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求实务解析

本文将围绕当前热潮下的“港险内推”现象,系统梳理内地与香港的监管要求、合规销售红线和典型违规案例,为保险从业者和广大消费者划清“合法与非法”“保障与风险”的界限。

2025.07.14

郭玉兰等:中美关税战下跨境供应链原产地合规思路(下篇):中美预裁定机制差异对比

在上篇中(郭玉兰等:中美关税战下跨境供应链原产地合规思路(上篇):中美原产地判定标准差异解析),笔者律师团队详细探讨了中美两国原产地判定在法律基础、判定规则及“实质性改变”标准上的差异。这些差异不仅折射两国贸易政策导向,更增加了跨境企业供应链合规的风险和挑战。而预裁定制度允许企业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就特定货物的原产地、商品分类等问题向海关当局申请预先裁定。

2025.07.14

丁军山等:茅台学院举办行为的法律观察

近年来,国有企业参与民办高校办学日益普遍,茅台学院作为茅台集团举办的民办非营利性本科高校,其国有资产投入与管理模式具有典型研究价值。当前针对国有企业举办民办高校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国有资产合规领域研究较少,本研究聚焦茅台学院案例,分析其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期为同类院校提供实践参考。

2025.07.14

孙庆南等:公司减资快问快答:普通减资与简易减资

近年来,市场主体的减资需求显著增长。一方面,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注册资本需在五年内实缴完毕,迫使诸多“高额认缴”但资金到位困难的公司及时减少注册资本;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和企业经营策略调整,不少企业为优化规模、改善财务结构、化解潜在风险,也产生了减资需求。

2025.07.14

钟昊申:特朗普《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中关于受控外国企业(CFC)的相关修订

本文探讨特朗普《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中影响受控外国企业(CFC)及其股东的修订内容。

2025.07.11

司法实务中的裁判与观点: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与履行——婚姻家庭法律实务研究与分析(一)

我国法定与约定相结合的双轨制夫妻财产制度,为婚姻家庭中夫妻财产的共同享有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为夫妻财产的灵活安排预留了自由空间。鉴于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姻家庭中对夫妻财产进行分配和安排的重要意义,分析和研究有关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典型案例,有助于理解和把握司法实务中对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与逻辑。

2025.07.11

郭玉兰等:中美关税战下跨境供应链原产地合规思路(上篇):中美原产地判定标准差异解析

2025年5月《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的发布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相关裁决的生效,促使中美双边关税(例外条款关税除外)从峰值暂时回落至基础税率。然而,这一阶段性缓和并未消除跨境供应链中的原产地合规风险。近期美国法院对芬太尼关税的无效裁定,凸显了其关税政策的法律不确定性;而特朗普政府通过《贸易扩展法》232条款对钢铝、汽车行业关税的调整,以“国家安全”之名,基于原产地实施大规模关税与选择性豁免,更是展现了其将贸易政策工具化的鲜明导向。

2025.07.10

邓志松等:经营者集中审查行政诉讼首案评析:托毕西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案的实务启示与中外比较

2024年12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北京托毕西药业有限公司(“托毕西”)不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4)京73行初5180号】,驳回托毕西诉讼请求。原告在一审判决后并未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判决已正式生效,标志着托毕西与先声药业有限公司(“先声药业”)之间长达数年的股权及垄断纠纷落下帷幕。

2025.07.10

黄利军等:家族信托三遇强制执行,合法财产来源是“免死金牌”?

近日,国内家族信托被强制执行的“第三案”在财富管理界激起热议,这不免引发众多高净值客户心中隐隐的担忧——家族信托还能实现风险隔离吗?我的家族信托还安全吗?在这样的质疑声下,我们不妨详细客观地剖析国内三起家族信托强制执行案,用具体面对焦虑、用事实打破质疑。

2025.07.10

丁军山等:民办高校对外担保法律规则研究

近年来,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满足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教育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民办高校的不断发展,对外担保法律适用性问题日益凸显。在实际操作中,民办高校能否对外提供担保,涉及复杂的法律规范及差异化的监管要求。特别是《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以及《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民办高校对外担保的法律问题呈现出新的特点。

2025.07.10

钟昊申:外国个人投资人对于美国遗产税的筹划

本文探讨了投资美国资产的外国个人如何降低美国遗产税风险的策略。文章首先介绍美国遗产税的基本规则,随后提出六种对策.

2025.07.09

马宏伟等:注册制下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规范逻辑与合规路径

证券市场的高效运行与健康发展,离不开充分的信息披露,这既是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也是投资者理性决策的基础。纵观全球成熟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始终是证券法律体系的核心支柱。2019年,我国《证券法》完成了最新一轮的修订工作,在进一步强化强制性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的同时,创新性地引入了自愿性信息披露机制,授权并鼓励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主动披露与投资者价值评估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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